北京受贿罪辩护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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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慧律师

  • 所属律所:

  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

  • 执业证号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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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遇诈骗报案流程是什么 工程合同诈骗的认定是怎么样的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20日 来源:北京受贿罪辩护律师
[导读]:   杨慧律师,北京受贿罪辩护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,法律专业知识扎实,办案认真负责,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;为人和善,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。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秉着“做点实事,帮人排

  杨慧,北京受贿罪辩护律师,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,法律专业知识扎实,办案认真负责,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;为人和善,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。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,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,秉着“做点实事,帮人排忧解难”、“不求高风亮节,但求问心无愧”的执业理念,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,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遭遇诈骗报案流程是什么

遭遇诈骗报案流程:

1、报警时讲清自己的姓名、住址、联系方式、财物损失情况;

2、要讲清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、地点,犯罪嫌疑人的身份、特征和行踪等情况。

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》

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: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,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,认为有犯罪事实,需要追究刑事,依法决定立案的,应当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;认为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,不需要追究刑事,依法不予立案的,应当说明理由,并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,相应退回案件材料。

工程合同诈骗的认定是怎么样的

《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

有下列情形之一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:

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;

以伪造、变造、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;

没有实际履行能力,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,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;

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、货款、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;

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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